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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Apr 15, 2024 10:36:47 GMT
税收负担金额 减 调整 。税务机关的解释和行政法院的判例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于是 出现了义务使税务机关能够获取关联实体进行的交易的详细信息。此外 通过展示所实现的财务指标 毛利率 营业利润率 当局可以获采用的程序是税务机关和判例法解释实践的结果。基本上 它表明承认 加 更正的时刻是由开具更正发票的原。 因决定的。如果更正原因在开具原始发票时已存在 例如错误 差错 则应 追溯 调整税基和应缴税款 即在因以下原因而发生的当月进行 例如 出现错误 税基和应纳税额被降低。当更正的原因是 二次 出现 新加坡 手机号码 时 在稍后的日期 例如给予交易后折扣 更正应 持续 解决 即 上述规则并非源自增值税法。因此 不排除税务机关在这件事上的立场发生变。 化的风险 这种情况发生在几年前税务机关关于确认所得税收入更正时刻的看法中。此外 并非所有疑虑都得到解决。特别是 当更正是由于开具原始发票后出现的原因引起时 尚不完全清楚税基和应缴税款的增加是否应在更正原因本身发生的期间发生 或者更正期限是否也取决于发票的开具日期。微薄的增值税带来了对此事的监管。来自文章中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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